院属各部门:
结合省司法厅《全省司法行政系统2012年创先争优工作要点》(川司法党委〔2012〕10号)文件精神,学院2012年创先争优工作将继续以“关爱学生,服务群众”八大行动为总抓手,重点开展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实践教育”活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严格按照“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实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好系列活动,按时上报有关材料。
二是按照省司法厅关于深入推进“警民亲”八件实事活动要求,各部门要继续做好“八大行动”月报工作,其中院办公室、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团委、法学系、侦查系、刑事司法系、司法信息系务必于每月1日前按时上报活动月报表,其余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及时报送。
三是对于活动开展较好的部门将作为“七一”表彰重要依据。对于未按时上报基层党建统计表、“八大行动”月报表等信息的部门,学院政治部每月将进行全院通报。
请各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政治部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