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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关于在全国高校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2013/04/08 00:00  点击:[]

院属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正确引导广大师生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而发奋学习、不懈奋斗,教育部党组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接省教育厅通知,现将教育部《关于在全国高校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3〕1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部门根据《通知》中关于征文活动的要求积极组织师生参加,教职工征文侧重“我的中国梦—育人梦”方面,学生侧重“我的中国梦—成才梦”方面。征文稿件由各部门初审后报送政治部,并发电子版至zhengzhichu2005@163.com。作品请注明“我的中国梦”主题征文、作者姓名、系部、联系电话。其中法学系、侦查系、刑事司法系、司法信息系不得少于5篇(其中学生3-4篇),其他部门不得少于1篇。
二、征文报送时间和地点。2013年7月1日前报送政治部。
三、学院将对各部门选送文章进行评选,并将优秀作品推荐至省教育厅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将选择优秀文章结集出版,并陆续在教育报、网络择优刊发。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政治部
                           2013年4月7
 
 
关于在全国高校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
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教思政司函〔2013〕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根据《教育部党组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的安排部署,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在全国高校举办“我的中国梦”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教育部思政司、光明日报社理论部、人民网
二、征文时间
2013年3月20日— 9月20
三、征文对象
全国高校教职员工和学生
四、征文要求
1.征文以“我的中国梦”为主题,体裁不限,题目自拟,内容围绕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坎坷追梦历程的深刻启示,围绕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以来的辉煌成就和宝贵经验,用文字记录和讲述亲历亲见的“中国梦”,体现和反映广大师生的爱国之心、强国之愿、报国之志,强化对自身责任和使命的认识,树立实干兴邦精神,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梦想。
2.征文字数4000以内。
3.征文须为作者本人原创,严禁抄袭、剽窃。
五、投稿方式及要求
1.单位投稿
各高校可分别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征文活动,将征集的优秀作品通过邮箱,分批向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邮箱:wdzgm@people.cn)报送。报送时需附单位名称、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座机、手机)等。
2.个人投稿
方式一 邮箱提交:投稿请将征文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wdzgm@people.cn,并在标题中注明“我的中国梦”征文字样,文章结尾处留下作者真实姓名、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来稿一律不退)。
方式二 邮寄:可将作品直接寄至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信封注明“我的中国梦”征文字样),邮政编码:100733,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所有来稿请注明真实姓名、所在学校、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来稿一律不退)。
六、征文评选
本次征文活动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40名,优秀奖60名,优秀组织奖5名。获奖者将由主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获奖文章将陆续在《光明日报》、人民网、光明网等报刊、网络择优刊发。
七、有关要求
1.本次主题征文活动是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重要内容,各省级教育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认真组织本地区高校师生参加征文活动。
2.各地各高校要结合本校实际,以征文活动为契机,引导广大师生将个人的前途命运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结合起来,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联 系 人:杨 娟(人民网)
联系电话:010-65368358
电子邮箱:wdzgm@people.cn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201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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