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警院政〔2011〕36号
院属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我院总务处主任科员卢雪丽同志已到退休年龄。经研究,同意卢雪丽同志于2011年11月退休。该同志退休后的相关待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九条执行。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政治部
2011年11月1日
主题词:干部 退休 通知
发:总务处、财务处
送:院领导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办公室 2011年11月1日印发
(共印7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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