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召开第一次党代会筹备工作的通知
2010/01/21 00:00  点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的规定,经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中共四川省司法厅党委、中共德阳市委批准,学院党委定于20101月召开中国共产党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为做好大会的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中共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中共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3、选举中共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

      4、选举中共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

      二、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及名额分配

      我院现有中共党员601名,其中正式党员273名。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本次党代会代表名额拟定为120名,其中教师党员代表80名左右,学生党员代表40名左右。党代表中,以领导干部代表、教学科研人员代表为主,妇女代表、离退休老同志党员代表占一定比例,代表中应有一定少数民族代表。代表名额原则上按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册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先进性、代表性与广泛性的要求进行分配,具体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一

      三、代表的条件、产生办法及时间安排

     1、 代表的条件: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在关键时刻和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遵守党章和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议,在教学、教研、管理和服务保障等领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中成绩显著;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为党内外群众所拥护和信任,有一定议事能力。

2、代表产生办法: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选举单位,各单位应根据分配的名额和代表条件,严格按照民主程序,组织党员充分酝酿讨论,根据多数人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学院代表资格审查组审核后,报院党委研究确定出席学院第一次党代会的代表。

3代表选举工作的时间安排

 (1)1月21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酝酿产生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产生情况及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一式二份)报资格审查小组(小组由纪检部门和政治部相关人员组成);

 (3)1月22院党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核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报院党委审核;

 (4)1月22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代会代表,并将代表选举情况及一式二份代表登记表(见附件二)报院政治部。

      四、大会的筹备工作机构

     为认真做好本次党代会的筹备工作,确保各项工顺利完成,院党委决定成立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会议的筹备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长:何华

     副组长:龚毅、刘志刚

       员:陈志林、张大立、刘晋川、李灿

     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小组,负责大会的具体筹备工作。各小组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如下:

组织小组

组长:李    副组长:杨虎

成员:胡晓峰、杨红、黄书萍、甘玲玲、余训锋

工作职责:负责安排大会日程,拟定大会须知;负责起草向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请示、报告及会议通知;负责代表选举指导工作;负责划分代表团,提出代表编团建议;负责“两委”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民主推荐、上报审批工作;负责大会主席团产生中的具体工作;负责起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党费收支情况报告、选举办法、“两委”候选人情况简介;负责列席代表的提名;负责监票、计票及其他工作。

秘书小组:

组长:刘晋川  副组长:陈洪星

成员:邹小华、赵吕生、张彤、熊小莉、裘有度

主要职责:负责党委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党代会筹备工作报告;负责党委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征求意见工作;负责起草预备会议主持词和大会主持词、开幕词、闭幕词以及有关决议草案等文件材料;负责代拟上级领导讲话、审核其他单位的贺词等材料;负责大会主席团会议的记录及联系工作;负责大会文件资料的汇编和归档工作;其他工作。

会务小组:

组长:张大立  副组长:张英

成员:张 露、谢 萍、吕正权、李 洁、刘 佳

工作职责:负责上级领导、来宾和特邀代表的邀请与接待;负责制发代表证、列席代表证、特邀代表证、工作人员证、文件袋、签到簿;负责会场布置、座位安排、管理服务、安全保卫;负责会议代表报到、人数统计;负责会议文件的印制分发;准备票箱、印制选票;其他工作。

宣传小组:

组长:李    副组长:汪为进

成员:王小刚、邱习华、杨琳、张成啸、孙博

工作职责:负责会议宣传(网络、显示屏、橱窗等);负责起草党代会宣传标语;负责联络、协调新闻单位,对外宣传;负责校园氛围营造;负责党代会召开期间各项宣传。

学院第一次党代会是我院今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院党委号召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全体共产党员,要认真做好出席学院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并以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目标,出色地完成学院党委交给的各项任务,来迎接学院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

      特此通知。

 

附件一: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组团及名额分配情况表(略)

附件二: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二:党代会代表登记表



版权所有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15-2016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凯江路二段32号 邮编:618000

院办公室电话:0838-2502461 招生就业处电话:0838-2501823 蜀ICP备1501316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