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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暑期教职员工外出学习考察招标书
2010/07/07 00:00  点击:[]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决定今年暑假期间组织学院全体教职工外出学习考察,为了确保学习考察的质量,让全院教职工满意,现决定就本次活动委托旅行社组织并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目的

通过对投标旅行社的综合实力、行程安排、服务标准承诺进行综合评价,优选负责本次我院教职工学习考察的旅行社。

二、招标内容

(一)路线(德阳市: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出发)

1、至北京,2、至上海,3、至西藏。

(二)核定价格:每人3500

(三)出行时间分三个时段:7月下旬、8月上旬、8月下旬。(具体时间后议)

三、招标方式及发售标书时间

(一)招标方式:校园网上公布,公告栏张贴等。

(二)投标人应于201076日至201077日到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政治部购买标书。购买招标书费用为200元(招标书售出后概不退还)。

四、投标

(一)投标文件需密封。封皮上写明投标方单位名称。拒收未密封的投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须载明:1、旅行社综合实力、资质、业绩,2、行程安排,3、服务标准:交通、住宿、用餐、导游、门票、保险等。

五、开标评标

1、开标时间:2010712上午1000

2、投标人应在2010712日上午930前向招标方交纳保证金10000元。

3、开标地点: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会议室

4、开标程序:

1)开标:评标小组当众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废标排除:投标书出现下列情况的判为废标:①投标书内容不符合招标书规定,有重要缺项的;②投标时间超过规定时间的;③其他不符合《招标法》和本招标书规定情况。

5、评标小组:由学院有关部门和教职工代表组成评标小组。以投标方的综合实力、信誉、行程安排、服务标准等承诺评定中标人,且不负解释义务。

六、其它事项

1、中标方需与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签定外出学习考察合同;

2、中标方应按照合同提供服务;

3、招标方的招标文件和中标方的投标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4、未尽事宜由院长办公室解释。

七、投标书收取

1、投标书收取时间:201079上午1100(截止时间)

2、投标书收取地点: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政治部。

3、联系人及电话:杨红 0838-2514186   

 

注:旅行途中有半天时间,由学院方统一安排。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政治部

    二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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