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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召开“基层组织建设年”和“政法干警核心观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议
2012/03/22 00:00  点击:[]

(会议现场)

321日下午,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召开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和“政法干警核心观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议。开展两项活动是党中央和省委等有关部门作出的重要部署,是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机遇,对于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具有重要意义。警院党委书记何华,党委副书记刘志刚,党委委员、副院长陈志林,党委委员、副院长张大立,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李灿等院领导出席了会议,全体教职员工参加了动员部署会。会议由刘志刚副书记主持。

会上陈志林副院长就学院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进行了部署,并宣读了学院党委《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川警院党委〔20125号)文件要求。张大立副院长就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部署,并宣读了学院党委《关于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川警院党委〔20127号)文件要求。张大立副院长还就学院近期创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有关工作做了安排。

会上,何华书记强调,全院各部门以深入推进“警民亲”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关爱学生,服务群众”八大行动为总揽,严格按照两个方案具体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活动,要学习好、传达好、贯彻好和落实好活动各项要求。要通过基层组织年建设把各党支部建设成党员之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要让每一名党员干部在教学、管理、科研上充分体现出先进性,起到引领示范作用。要通过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使全院干警进一步践行忠诚的政治本色,在政治上、思想上对党负责,对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要立足学生,深入开展学院“八大行动”,做学生的“贴心人、引路人”,在关爱学生上下大功夫,用具体行动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具体要求。同时,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入教学、引入课堂,在全校学生中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何华书记还对学院创建省级示范校工作做了强调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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