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和人民警察警衔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司衔令字(2011)19号文决定,同意下列同志人民警察警衔按期晋升,名单及现衔起算时间如下:
刘亚蓉同志人民警察一级警督警衔(起算时间2010年12月)
廖鸿玲同志人民警察一级警督警衔(起算时间2010年12月)
康 莉同志人民警察一级警督警衔(起算时间2010年12月)
唐晓静同志人民警察二级警督警衔(起算时间2010年12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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